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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紧急提醒:恢复龟鳖交易,慎防两种风险!

2020-10-28 16:15:23 来源: 龟鳖同盟 作者:

  2020年10月16日,国家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下发复函明确依法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人工养殖淡水龟鳖及其产品,可以依法上市交易。

 

  龟鳖交易禁令解除让很多人欢欣鼓舞,有些人说龟鳖交易已经全面放开,什么龟鳖都可以买卖了!

 

  对此,主管部门委托平台紧急提醒大家慎防两种风险:一是超范围交易风险,此次复函明确可以上市交易的是人工养殖的淡水龟鳖及其产品,不是所有龟鳖,不包含非淡水龟鳖,比如在咸水海水中生存的海龟。二是无证交易风险,复函明确是依法取得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人工养殖淡水龟鳖,无证交易存在违规风险。也就是说,交易时,卖方应有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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