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东、广西两地发生多起偷窃龟事件,致使被偷龟鳖养殖户损失惨重。在这些案件当中,部分案件已被公安部门侦破,罪犯已被绳之于法;而有的由于缺少线索、证据,嫌犯还逍遥在“天网”之下。
根据最近网上已报道的几起偷龟案件,作案时间基本上发生在春节期间:2015年2月18日,南宁一养殖户600多只石龟被盗,按照目前市场价格估算,该养殖户要损失150多万元;2015年除夕夜,东莞一养殖户被偷走一千多只幼年石龟,经济损失达120多万元。
一个养殖大户在龟被偷后说,要是直接被偷了100多万元现金也还没有那么伤心,他养的龟有好几年了,自己和龟已经有了深厚的感情。尽管如此,造成经济损失有些是无法弥补了,而且,还有一些更严重的后果,就是在偷盗龟事件中发生的人员伤亡。
2014年,广西灵山县一养殖户的153只石龟被盗,其亲属程某经过调查,认定系曹某之子所为。程某上门索要2万元,结果被曹某打伤致死。今年1月初,曹某被钦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
类似于此类的由于盗龟而发生的伤亡事件还有很多。其实,像龟被偷盗的案件,近几年都有发生,只是近两三年龟价格不断往上涨,行情不错,更使得一些人以身犯法,犯罪率也更高。当然,追求财富无可厚非,现在很多人都知道一只金钱龟,就能卖出十多万元。
但是,追逐财富也得遵纪守法,自己买龟养龟再赚钱,起码不用时时刻刻担心被警察抓到;已被抓到的,基本上要在监狱里蹲个好几年。
总之,频频发生这样的偷龟案件,一方面说明了两广龟业发展得很不错,十多只黑颈龟价值一百多万,这个金额基本上是一些普通工薪阶级几十年工资的总额了,确实是非常的诱人;另一方面,也说明一部分养龟人的防盗意识还不是特别的强。
法律虽是保护伞,能起到震慑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养龟人的利益,但并不是有了法律,犯罪案件就不会发生了。所以,养龟人还是得认识到“自己的龟是多么金贵,别人可都在觊觎你的龟”这一点。尤其是在现在这种时间点上,龟业发展还是火热的。
所以,养龟人们,如果你家里的摄像头在黑夜是不能拍摄的,赶紧换一个吧。其他的防盗设备,该装上的就装上。自己没有经验,去问一些经验丰富的养龟大户嘛。还有,平时有人来看龟,又或者是在进行龟交易时,自己多留个心眼,“防火防盗防师兄”,“邻居亲戚朋友也得防”。